宗教團體法草案與宮廟財務監督制度整理

《宗教團體法》尚未形成一套可直接套用於所有宮廟的財務公開規則。判斷監督範圍時,至少要區分寺廟登記、民法上的法人身分、捐款是否涉及《公益勸募條例》、是否使用政府補助,以及所得稅申報義務。憲法第13條保障宗教自由,但不會排除財產管理、補助核銷與公益募款的法律要求。

辦公室裡的檔案櫃
照片:Element5 Digital/Pexels

宗教團體法草案卡在哪裡

《宗教團體法》草案歷經多個立法院會期提出或修正,爭點集中在監督邊界:主管機關可以查到團體的財產與帳務,但能不能進一步介入內部治理,仍要看法律授權與監督目的。憲法第13條保護信仰、傳教及宗教組織運作;團體持有不動產、接受捐款或使用政府補助後,則會同時碰到民法法人規定、財產管理、稅務與公益責任。

我整理草案版本與相關爭議時,反覆看到四個問題:資料要交給誰、交到什麼程度、由哪個機關查核,以及違規後能採取哪些處分。依民法第25條,法人須依法律成立;若宗教團體以社團或財團法人形式存在,章程、法人登記與財產管理就有相應的民事規範。小型宮廟若被要求比照大型公益法人提交完整財報,行政成本可能過高;完全靠內部自律,捐款用途與資產處分又缺少外部檢驗。這條界線目前沒有單一答案,不能用「宗教不得監督」或「捐款就應全面公開」概括。

寺廟財務公開的現行依據

寺廟是否要提出財務資料,先看法律身分與資金來源。已辦理寺廟登記的團體,與依民法成立的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,適用規範不完全相同;接受政府補助時,還要遵守補助機關的核銷、憑證保存與成果報告要求。若向不特定人募集賑災、慈善或公共建設款項,則可能進入《公益勸募條例》第5條、第6條所規範的公益勸募範圍。

「公開」也不是單一動作。向主管機關報備、接受會計查核、讓會員或信徒查閱、把資料放到網路上,法律效果各不相同。捐款若有指定用途,收支紀錄、支出權限與結餘使用方式會成為審查重點;涉及宗教儀式與日常運作的款項,則要另外確認章程及捐款約定。所得稅法的申報與免稅規範,也不能和公益募款規則混在一起看。

老實講,宗教團體身分不能自動排除所有監督,但目前資料也不足以推出所有宮廟都必須向社會大眾公開完整報表。

主管機關能監督到哪裡

監督範圍可以先拆成三層:登記與法人資格、財產及補助款使用、信仰與教義核心。前兩層通常有行政法規或補助契約作為依據;第三層若沒有明確法律授權,主管機關不能只因教義內容不同就介入。

我去翻了 2020 年至 2022 年間,以「信徒大會」「管理委員會」「章程效力」為條件檢索的 6 筆民事裁判,沒有一筆直接以《宗教團體法》作為主要爭點。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311 號民事判決(jid:ULDV,110,訴,311,20220127,1)由吳福森法官審理,爭點是信徒大會決議效力,判決記載:

信徒大會由無召集權人所召集,請求確認系爭信徒大會之所有決議不成立,為無理由,應予駁回。

—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311 號民事判決,2022 年 1 月 27 日

這筆裁判不是財務公開案件,卻顯示宗教團體的內部決議仍可能受到民法與民事訴訟程序檢驗。行政機關查核補助或登記資料,和法院審查信徒大會決議,依據及範圍不能混為一談。

宗教自由與公共課責的衝突

先看監督對象。保存收支憑證、交代補助款用途,通常比要求機關審查教義或儀式內容,更容易通過憲法第23條的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檢驗。

我看下來,爭議最集中在捐款性質。限定用於賑災、慈善或公共建設的款項,可能同時受到《公益勸募條例》第5條、第6條及補助規範約束;用於宗教儀式或團體日常運作的捐款,則要回到章程、捐款說明與內部決議。這兩類款項不能只用「信徒捐款」四個字處理。

即使未來立法完成,資料公開範圍、姓名與捐款個資遮蔽、會員查閱程序,以及違規處分仍可能出現不同解釋。真正不穩定的地方,是主管機關能否把「公共性」當成擴張查核權限的理由;這需要對照具體草案條文與個案的法律授權,不能用抽象的宗教自由或公共利益直接作結論。

本文內容僅供一般法律知識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實際案件請諮詢執業律師。

常見問題

宗教團體法目前已經通過了嗎?

截至本文整理資料,尚無已公布施行、可統一規範所有宗教團體財務的《宗教團體法》。目前仍要分別檢視憲法第13條、民法第25條及第26條、寺廟登記規範、《公益勸募條例》第5條與第6條,以及政府補助核銷規定。

所有宮廟都必須公開財務報表嗎?

目前不能直接作此結論。寺廟登記、社團或財團法人身分,會影響資料提交方式;接受政府補助要看補助契約,公益募款則可能適用《公益勸募條例》第5條、第6條。對外公開完整財報,仍須另找法律或章程依據。

宗教法人可以不接受主管機關監督嗎?

不行。宗教自由保障信仰與教義核心,卻不會排除法人登記、財產管理、補助款核銷及公益募款監督。主管機關仍須依法律授權行使職權,不能只因教義或儀式內容不同,就擴張查核範圍。

信徒可以要求查看寺廟收支資料嗎?

能否查閱要看章程、信徒或會員身分、捐款約定與資料形成方式。若爭議涉及信徒大會或管理委員會決議,可能依民法及民事程序處理;若資料屬政府補助或公益勸募紀錄,還要分別檢視核銷與報告規定。

本文引用判決(1 筆)